拍照将人车顶踩变形的荒诞事件,社交媒体时代的扭曲价值观
28
2025 / 03 / 31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断出台,旨在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2025年4月起,一系列新规将正式施行,这些新规涵盖了金融、生态环境、交通、公共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将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新规的内容及其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征信投诉办理规程》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该规程旨在简化投诉要求与流程,提升投诉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规程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渠道,并简化了对投诉人的身份核验要求,使得投诉过程更为便捷,新增了材料审查、投诉中止、合并办理等流程,提升了投诉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规程明确了征信投诉由被投诉人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实现了征信投诉受理与征信监管的主体统一、权责对等,有助于确保投诉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于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该办法强化了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确保消费金融公司的规范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办法增加了担保增信贷款业务监管指标,要求担保增信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同时增加了流动性比例监管指标,规定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50%,以提升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办法还增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专章,强调消费金融公司应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内控管理要求。
自2024年4月1日起,国家发布了《生物多样性(陆域生态系统)遥感调查技术指南》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这些标准的发布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更为明确和科学的指导,突出了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在生物多样性遥感调查中,要求对调查区域进行全面观测,并结合区域特点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生境进行重点观测,根据需求和具体情况,选取可操作性高的指标和计算方法,确保调查与观测的常态化进行,这些标准的发布体现了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积极态度和努力,将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 13392—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5年4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外观与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和运输,以及车辆标志装用要求和使用中的维护要求,主要修订内容涉及在标志分类中,车辆标志取消了三角形标志灯,分为矩形标志牌、菱形标志牌和特殊标志牌三类,进一步完善了危货车辆标志种类、生产及使用要求。
自2025年4月1日起,国铁集团在现行“铁路畅行”常旅客会员服务基础上,对年满60周岁的老年常旅客会员实施更大幅度的积分优惠,老年常旅客会员乘坐旅客列车(暂不含旅游专列、国际列车)时将获得票面金额15倍的积分,相当于普通常旅客会员的3倍,即花费1000元乘坐火车,可获赠1.5万积分,兑换火车票时可抵150元使用,这一举措将更好地满足老年旅客对美好旅行生活的向往,为促进银发经济发展、扩大服务消费注入新动能。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对保存期限届满后已实现处理目的的视频图像信息应当予以删除,要求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时严格保护个人、组织相关信息,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或者非法对外提供、公开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的,没收设备设施、删除视频图像信息、给予罚款处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于2025年4月20日正式施行,该实施办法细化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总体要求、部门职责、审查标准、审查机制、审查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明确规定不得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开展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实施变相强制的行为;不得要求优先采购本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得将经营者取得业绩、奖项荣誉、缴纳税收社保的区域及注册地址等作为招标、加分条件,并不得用于评价企业信用等级,也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公示时间、响应时间等;禁止违法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这一举措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该公告明确了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以及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否独立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这一举措为中国居民开展跨境经营提供了保障和便利。
《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碳排放权交易,为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该办法明确了“减碳行为—量化激励—消纳转化”的全链条体系,通过开发碳普惠方法学和减排场景,将单位和个人的减碳行为量化为可交易的减排量,支持商业激励、市场交易、碳积分兑换等多种消纳方式。
为进一步做好中外合作办学学费管理工作,规范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行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印发的《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学费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规定,公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一般不超过本市同类公办学校、同类(或相近)专业学费标准的3倍(含3倍),学校在最高限额内制定具体的学费标准。
2025年4月起启动的一系列新规涵盖了金融、生态环境、交通、公共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这些新规的出台和实施将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它们不仅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保障人民权益,还将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